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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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2-24
2月24日,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。草案二审稿吸收了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、企业、社会公众提出的进一步突出法治保障作用的建议,充实完善了相关内容。
草案二审稿新增规定,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,属于审判、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,不溯及既往,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;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,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检查范围;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,不得实施没有法律、法规依据的罚款,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。
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,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,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依照法律、法规和章程,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,及时反映行业诉求,为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提供信息咨询、宣传培训、市场拓展、权益保护、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。
(来源:光明日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