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修改国际海运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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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7-20
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,自公布之日(2023年7月20日)起施行。对包括《国际海运条例》《道路运输条例》在内的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,对1部行政法规(《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》)予以废止。
(来源:中国政府网)
China Newsletter on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Arbitration (CHNOMACA)
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,自公布之日(2023年7月20日)起施行。对包括《国际海运条例》《道路运输条例》在内的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,对1部行政法规(《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》)予以废止。
(来源:中国政府网)